泰拳教练库鲁(左)与龙溪搏击俱乐部负责人阮沈滨交流教学经验。 张金川 摄
“再来2个、3个……”在库鲁的口令声中,学员手脚并用,连续击打鞋靶,格斗搏击的声音响彻全馆。
现年42岁的库鲁,7岁开始练拳,2015年获泰拳大师C级证书,2016年后相继获泰拳教练执照B证、A证证书,从事泰拳教学已14年。
泰拳教练库鲁(右)和学员实战对打,现场十分火爆。 张金川 摄“拳术,在泰国是一项大众普及、影响力很广的运动。”库鲁告诉中新社记者,在泰国,他曾有自己的拳馆;拳馆关闭后,他去过巴西、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地教授泰拳。
库鲁此次来到漳州已有两个月,现为龙溪搏击俱乐部的唯一一位“洋教头”。刚开始时,他只会讲英语,与教练、学员交流要通过龙溪搏击俱乐部负责人阮沈滨来翻译;现在,他也能讲些简单的中文了。
“学员们通过他的动作示范,都能领会他的教学要领。”阮沈滨调侃道,别看库鲁教学时有点“鬼哭狼嚎”,但氛围非常好,学员的力量能被他激发。
泰拳教练库鲁(右)和学员实战对打,现场十分火爆。 张金川 摄据阮沈滨介绍,新冠疫情发生前,当地练习泰拳的人不少,高峰时俱乐部有700多名学员,先后有6个泰国教练及俄罗斯、乌克兰教练来执教;受新冠疫情影响,那些“洋教头”相继离开了。
“疫情前,我基本每一年都来中国教拳。”库鲁自称“很爱往中国跑”,但此次来漳州执教,是他第一次来福建,也是疫情发生后首次来中国。他希望今年开始泰拳培训和交流能够更频繁。
六年前首次踏上中国后,库鲁曾在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吉林、贵州等多地执教。“到中国后,我很惊讶,中国人很多人喜欢泰拳。”
泰拳教练库鲁(右)和学员实战对打,现场十分火爆。 张金川 摄泰拳主要运用人体的双拳、双腿、双肘、双膝这四肢八体来进行攻击,具有较强的杀伤力,被称为“八臂拳术”“八条腿的运动”。在库鲁看来,泰拳动作简单、上手快,普通人练习泰拳,既能习得一技之长,用作个人防身,又能减肥和强身健体。
在龙溪搏击俱乐部的同事眼中,库鲁是个“吃货”,也是中国电影的“铁粉”。
“最喜欢吃烧烤配点小酒,还要加很多辣才够爽。”喜欢重口味的库鲁觉得漳州饮食偏甜,“中国啤酒太淡了,喝起来像水;白酒又太辣了,喝不下去。”
除了酷爱吃烧烤,库鲁在中国最开心的是可以看很多中国电影。聊起电影,库鲁两眼放光,兴致颇高,“我也是通过中国电影了解中国文化,爱上中国文化的。”
库鲁(右)带领学员学泰拳。 张金川 摄库鲁七八岁就开始爱看中国电影。他说,最喜欢的电影有刘德华、吴倩莲主演的《天若有情》,成龙主演的《醉拳》等;最喜欢的电影明星有王祖贤、黎明、周星驰等。
春节临近,漳州市区张灯结彩,街上挂起了红灯笼、中国结、福字,让库鲁感受到浓浓的中国年味。他说,中国人很喜欢红色,红色在泰国代表了“lucky”(幸运),他也很喜欢红色。
“泰国新年是‘宋干节’(也称‘泼水节’),有3天假期,而中国农历新年假期长达7天,同事们打算带我去串门、唱歌,还有吃我最爱吃的烧烤。”留在漳州过年的库鲁,对他的第一个“中国年”充满期待,“我要吃遍中国美食、看遍中国电影。”(完)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